未使用的开发权(通常称为空中权利)可以在地块合并为单一分区地块时,从一个地块转移到另一个地块。The Land Law Firm在此类交易中代理买方和卖方,并起草使交易得以实现的ZLDA(分区地块开发协议)及相关声明。
开发权交易一半是房地产合同,一半是分区申报。相关文件既要满足各方当事人的要求,也要满足建筑局(DOB)的要求。
根据ZR(分区决议)12-10,一个分区地块可以包括若干相邻的税务地块。合并后,该分区地块被视为一个整体地块:其允许的总建筑面积可按业主之间的约定在各税务地块之间分配。建筑未充分开发的卖方可以将其未使用的建筑面积转让给相邻业主,前提是各地块之间至少有十线性英尺相连,且合并已依法登记。
地标建筑有其自身的转让规则,City of Yes于2024年扩大了这些规则的适用范围。地标建筑现在可以将开发权转移至其周边区域内的接收地块,而无需进行分区地块合并。有关该程序的运作方式,请参阅我们关于地标开发权转让的页面。
常见问题
空中权利通常按可转让建筑面积的每平方英尺计价。价格取决于所在社区、买方对这些权利的需求程度,以及建成后建筑的价值。卖方在协商价格之前,应先确认确切的可用平方英尺数。
分区地块开发协议是合并后各税务地块业主之间的合同。它在各方之间分配分区地块的建筑面积,并为各地块未来的开发制定规则,包括申报方面的合作以及对卖方地块的限制。
通常需要。根据ZR 12-10,抵押贷款人属于利害关系方,因此每一位贷款人都必须签署声明或放弃签署的权利。贷款人的签署往往是开发权交割中耗时最长的事项。
通过普通的分区地块合并不行,因为合并要求各地块相邻。地标建筑是主要的例外:根据City of Yes规则,地标建筑可以将开发权转移至其周边区域内的接收地块,不要求地块相互毗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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